公元七世纪,吐蕃(今西藏)赞普松赞干布迎娶唐文成公主和尼婆罗(今尼泊尔)赤尊公主,并信奉佛教,建寺译经,是为藏传佛教前弘期之始;至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时期,佛教得到了长足发展。公元九世纪中叶,赞普朗达玛扬本抑佛,禁止佛教流传,捣毁佛像,驱除僧人,前弘期终止。十世纪后期,佛教通过安多和阿里上下两路在藏区复兴,是为后弘期之始,此间陆续出现了众多教派,如宁玛派、噶当派、噶举派和萨迦派等。十三世纪后期,在元朝扶植下,萨迦派执掌西藏政教大权。明永乐七年(1409年),宗喀巴创建格鲁派,其后,在明清两代中央政府扶持下,达赖和班禅活佛转世制度确立,至五世达赖时建立了甘丹颇章──西藏地方的政教合一政权。
公元九世纪吐蕃统治敦煌时期,藏传佛教始在汉地西域出现。吐蕃境内灭法之际,卫藏僧人逃往康区安多一带,将吐蕃本土佛教传播至河湟党项地区。十一世纪至十三世纪初叶,藏传佛教噶举派、萨迦派等随着汉夏僧人交往而流传至西夏并形成国师、帝师制度;十三世纪后半叶至十四世纪初叶,藏传佛教在蒙元王室的扶持下在内地传播开来。明清两代,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广为流传,内地信众逐渐增多,并出现了皇家藏传寺庙。其分布的区域包括西藏自治区全境、青海省、四川省西部、甘肃甘南、云南迪庆和内蒙古自治区。